平时大家用来装水的水壶,里面竟然藏了铜锁配件,简直是天方夜谭。日前由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北籍杨某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在浦江县某锁厂上班的湖北籍杨某与工友陈某闹了矛盾,2015年11月5日,杨某心里越想越不舒服,想在工友陈某身上出口恶气,解解自己心中的不满。中午时分,杨某看看车间四周没人,就走到工友陈某干活的位置上,将4公斤铜锁配件藏进自己的水壶里,装满后放到自己的边上。等到下班后,杨某拎着水壶离开了厂区,把铜锁配件以七、八十元的价格卖给了路边收废品的人,接连4次总共卖了310余元,真是到了神不知、鬼不觉。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当时厂里已有员工向管理人员反映,车间里的铜锁零件经常少去,由于数量不多,厂里也没有及时报警,但多了一个心眼。后来,厂里要求大家把水壶统一摆放到一个固定的地方,偶后发现了杨某的水壶沉甸甸的,里面竟然装的不是水。到案发时,杨某已作案5次,这次价值390余元的5.68公斤铜锁配件还没卖出,他的“杰作”已露馅了。
“真悔不当初,原本有好好的工作,只因咽不下这口气,不懂法律,触碰了法律底线。”杨某悔恨不已地说。
